一、招生对象:2004年9月1日前出生的江西省户籍的应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生(含有江西省学籍的省外学生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)。
二、党、团员者,带党、团关系(党组织关系经市、县党组织转至省直工委;团组织关系经基层团委直接转至我校团委)。
三、学生入校时须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。
四、报考“3+2”大专、五年一贯制大专的学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中招成绩通知单。
五、生活用品、近期生活费及被褥自带(褥子规格0.9m×1.9m),学校配有寝柜,学生来校时不必带箱子等大型物品。
六、学生来校报到时,凭入学通知书乘坐火车可买半价票。